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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9-18 9:44:23

金融法律服务是五环所的基石业务。基于近二十年来,持续为金融机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和专项法律服务的执业经历,五环所一直专注于金融业务理论及政策研究,熟悉金融机构及金融市场的运作规则,对金融领域最新动向能够敏锐洞察和精准把握,善于在深入理解金融机构及金融服务需求方的商业构想之前提下,为其提供******解决方案。

 

五环所在金融法律服务方面较有经验的服务领域,主要是商业银行业务、信托业务及基金业务,其中:

 

商业银行业务,包括:

草拟、审查、修改商业银行在存贷款业务、票据业务、结算与资金管理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基金与信托计划的代销业务、外汇业务等经营和对外联系中的合同、协议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参与银团贷款、项目贷款、融资租赁、保理、贸易融资等业务的谈判与磋商,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及提供结构设计方案;

就理财产品、银信合作及银证合作的业务模式、投资方向、投资标的进行法律审查及出具法律意见,审查、修改前述业务涉及的理财计划、信托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相关法律文本,就相关主体的资格、信用状况以及相关手续、程序的完备性进行法律分析并提供法律建议;

应客户要求,对其决策事项、已经面临或可能发生的有关问题及纠纷,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法律分析、提供法律意见及解决方案;

参与处理有关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纠纷等非诉讼事宜;

代理客户的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仲裁案件;

应客户要求,提供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进行法律知识及法律风险管理方面的培训。


五环所在银行业务领域的执业经历,主要有:

自1998年至今,连续二十年担任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常年法律顾问;

自1998年至今,连续二十年担任南洋商业银行北京分行(现为南商中国北京分行)日常联系律师事务所;

自1998年至今,作为南洋商业银行中国(内地)律师,为该行提供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和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自2005年至2012年,承担中信银行部分常年法律顾问工作;

自2008年至今,承担中国银行部分常年法律顾问工作;

自1994年至今,累计代理涉及商业银行诉讼、仲裁、执行案件一千余件;

作为专项法律顾问,累计为商业银行银团贷款等重大项目提供项目全程法律服务累计一百余件;

受多家商业银行委托,参与个人住房贷款、汽车消费贷款和其他个人消费贷款法律服务一万余件;

全程参与宁夏和海南两家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的设立、管理构架设计和业务产品规划;

 

信托业务,包括:

论证及完善信托产品的业务模式,就信托产品的交易结构出具法律意见;

对交易对手、合作方以及投资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协助拟定相关交易文件,协助安排签署及办理审批/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就银信合作的业务模式、投资方向、投资标的进行法律审查及出具法律意见,审查、修改前述业务涉及的相关法律文本,就相关主体的资格、信用状况以及相关手续、程序的完备性进行法律分析并提供法律建议;

应客户要求,对其决策事项、已经面临或可能发生的有关问题及纠纷,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法律分析、提供法律意见及解决方案;

代理信托投资诉讼与仲裁;

应客户要求,提供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进行法律知识及法律风险管理方面的培训。


五环所在信托业务领域的执业经历主要是为信托公司提供上述非诉讼法律服务,为银行和信托公司合作项目提供业务模式及相关文本的法律审查服务,曾经或正在服务/合作的客户主要有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信信托有限公司。


基金业务,包括:

调研有关基金设立的审批/备案程序要求、参与拟定基金的内部治理文件、审查修改合作方之间的协议、协助安排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及办理有关审批/备案/登记手续;

草拟、审查、修改有关募集说明书、认购书、委托管理合同、资金托管协议及保密文件:

就基金的投资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对有关交易主体及交易结构进行法律审查,解答有关法律问题,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及提供法律建议;

应客户要求,参与有关投资项目的谈判,协助客户完善交易安排;

拟定有关交易文件,协助客户安排签署及办理相关手续,就交易结构及有关手续是否完备出具法律意见。

 

五环所在基金业务领域的执业经历,主要有:

作为专项法律顾问,为北京中稷创富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某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募集和投资提供全程法律顾问服务;

为北京金汇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某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募集和投资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多次为北京昆仑国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私募基金的设立、募集和投资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为北京实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产业投资基金、私募基金的设立、募集及投资全程法律顾问服务累计十余件。

为亚联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收购上海凌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中加基金管理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为北银丰业资产管理公司提供私募基金设立、募集及投资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本所不仅为现有客户提供应客户要求的专业服务,而且,根据我们的执业经验和中国大陆法律发展的现状,不定期地提供与客户业务相关的其他增值服务,适时向客户发送我们的研究报告和执业心得,提供客户日常经营所需的法律咨询。